第3章 提出盗墓(第2/2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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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盗墓是一个开惊喜盲盒的行当,谁也不知道下面埋着什么,一群亡命徒见到价值连城的宝贝,谁还遵守江湖道义?
要知道能干上盗墓这一行当的人,要么是生活所迫,要么是穷凶极恶。
所以需要血脉来作为这个行当的保障,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保障。
古代盗墓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父子搭档盗墓,儿子下去摸宝,老爹在上面拉绳放风,就是为了防止儿子见钱眼开,把老子埋在盗洞里。
近代考古中,也发现很多处古代盗洞里有盗墓贼的尸骨,是怎么死的,不言而自明。
由此可见,盗墓这个行当,有多考验人性。
有人可能会问,杀了同伙,下一次盗墓怎么办?
举个例子,假如在古代,你去盗墓,两个人摸出够吃一辈子的宝贝,杀了同伙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,第一,可以独吞宝贝。第二,可以防止同伙被抓把自己供出来,你要防的人不仅是同伙,还有同伙的家人和亲朋,这个风险,你愿意承担吗?第三,盗墓的人什么操行大家都知道,万一因为别的事被官府抓了,会不会把以前的事抖落出来呢?
所以,盗墓杀同伙可以说是天经地义。
但是吧,杀同伙的行为放在现在肯定不行了,要是警方发现了同伙的尸体,以目前的侦查手段,和同伙小时候一起和尿泥的人都能查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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